□ 王瑶
4月3日18时25分,高速交警涞源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过路驾驶员举报称,在荣乌高速容城方向989公里处,一辆白色轿车正在第一车道逆向行驶,险些引发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调取路面监控,查找逆行车辆轨迹信息,最终在涞源东收费站出口附近找到了逆行车辆。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是一名40多岁的男子,此次是第一次驾车行驶高速公路,没有高速行车经验且路线不熟,导致在路面逆行。民警告知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随后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驶要提前规划好路线,行驶中注意观察道路提示牌,即使发现行驶路线错误也不要突然减速、停车、倒车甚至逆行,应“将错就错”行驶至下一出口驶出,再重新驶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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