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杨涛 段园园)家住魏县的申某曾因多次犯盗窃罪被判刑,但其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于今年3月初连续盗窃2辆电动自行车。3月下旬的一天夜里,申某醉酒后竟主动给民警打电话炫耀自己的盗窃“本领”,结果自投罗网。4月1日,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申某批准逮捕。
3月4日晚,申某在魏县县城路过某小区一个单元门口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插着钥匙没有锁住。他不劳而获的心思蠢蠢欲动,趁四下无人将电动自行车骑至一个废品站卖掉。经物价鉴定,被盗电动自行车价值655元。3月7日,尝到了“甜头”的申某喝完酒后又到同一小区的单元门口,再次将一辆插着钥匙的电动三轮车骑走卖掉。经物价鉴定,被盗电动三轮车价值1080元。上述被盗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所卖钱款申某均用于个人消费。
接到小区群众报警后,魏县公安局立即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因该小区没有公共视频,警方始终未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3月下旬的一天,申某醉酒后想到自己一直未被抓获,便主动给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炫耀”盗窃本领。
3月底,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申某移送起诉至魏县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申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于2022年刑满释放,今年又涉嫌犯盗窃罪,系一般累犯,属于应当逮捕的情形,遂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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