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王昱人)近日,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营子法庭法官主动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继承引发的家庭纠纷,既理顺了当事人之间的家庭纠纷,又维系了亲情,能动履职让司法为民可触、可感、可见。
李某与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共生育两个子女。1999年,于某母亲去世,留有一处房产。2023年,于某去世,于某的两个兄弟姐妹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房产,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与李某。然而,李某与两名子女在处置房产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向营子法庭提起诉讼。
考虑到此案涉及家事纠纷,采取调解的方式更容易维系亲情,社会效果更好,办案法官决定先行调解。因李某年事已高,且正生病住院,委托律师诉讼后其一直未到庭,为充分了解当事人意愿,从根本上消除矛盾,法官决定到医院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法官对老人李某的病情进行了询问,充分了解了老人的日常需求及房产分配意愿。法官耐心给当事人解释其合法权益,解答其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真诚的关怀让李某为之动容,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开端。
在了解老人的调解意愿后,办案法官又联系到老人的两名子女,从情、理、法三方面劝说二子女换位思考,消除他们的敌对情绪。最终,李某和两个子女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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