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张乔)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经过法官多次调解,某保险公司放弃了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的追偿,彰显了司法温度和社会善意。
原来,高某骑三轮车与赵某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高某、赵某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赵某向其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理赔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偿还保险公司垫付给赵某的赔偿款2000余元。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案件主办法官赵瑾与高某取得联系,得知其没有稳定收入而且身体不好,家里生活比较困难。高某称其对事故认定无异议,但是由于经济条件不好,无力给付赔偿款。针对高某年近六旬、经济状况困难的情况,为有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联系某保险公司,告知高某的实际情况。经过法官多次耐心协调沟通,保险公司考虑当事人确实生活困难,同意撤回起诉,不再对高某进行追偿。案件圆满化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