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赵晓冬)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请被告召回假药,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8万元,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2022年5月,被告王某某在微信群中认识某上线,并从其处购入假冒的丁苯酞软胶囊,后通过自己经营医药公司设立的2个平台上的网络店铺对外进行销售,销售金额高达74万余元。案发后,王某某召回了部分假药。
被告王某某通过互联网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假药,其行为涉嫌销售假药罪,且销售范围广、数量大,销售金额大、受害人覆盖面广,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造成药品安全潜在风险,已构成对药品消费领域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桥西区检察院认为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应当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被告承担消除危险、赔礼道歉及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检察官提醒:
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网络购药成为很多人的选择。建议消费者从具备相关资质的平台和店铺购买,警惕购买异于市场价格的药品,收到药品后仔细查验,出现异常反应要立即停止用药并观察。同时保留好交易记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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