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5日
第04版:民生

分期还款巧调解 助企纾困促双赢

河北法治报讯 (刘帅)“是你们的耐心调解使我们有了喘息的时间,我已经成功签约了新的项目,一定会如期还款的。”近日,邯郸市永年区某企业负责人刘某给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金融巡回法庭张晓静法官团队打来电话,对法官通过耐心调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表达感谢。

2019年3月,刘某与某银行签订了《商业贷款合同》,以刘某名下公司所有财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100万元,贷款期限为60个月。2023年6月起,刘某因企业经营困难,不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今年4月,某银行将刘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业贷款合同》,要求刘某立即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并有权对抵押的机器设备及厂房等财产的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永年区法院张晓静法官团队受理此案后,详细了解案件事实与经过,第一时间与被告刘某联系。法官在沟通中发现该案并不复杂,刘某是实际用款人,并且确实将案款用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和日常生产使用。随后,法官向刘某耐心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劝说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讲明拖欠贷款的时间越长,要承担的利息也就越高,经济负担会越大的事实。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刘某袒露心声,表示其并不是恶意拒还贷款,而是经营困难,暂时无力偿还。

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法官在尊重合同约定、保护金融债权的前提下,灵活调整调解方案,确保达到既能将金融机构不良债权风险降到最低,又能助力刘某的企业渡过难关。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某银行说明了刘某的公司仍然有生产经营能力,如果其能同意刘某分期结清案款的方案,不仅会节约银行的诉讼成本,也能有效保护银行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双方就分期偿还银行贷款进行多次商讨,并告诫刘某一定要严格按照方案偿还贷款。经过法官的耐心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刘某分期偿还某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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