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申明珠)近日,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并促成当庭履行,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和工作人员细心耐心的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被告雇用原告到其所经营的餐厅从事服务员工作,去年5月的一天,原告在进行清洁工作时不慎摔倒,造成手腕骨折,事故发生后被同事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其间产生了一系列治疗费用,同时因手腕骨折造成4个月未能工作,并由亲属护理2个月。但被告不闻不问、亦未垫付任何费用。据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因受伤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
庭前,法院工作人员积极促成双方调解,经第一轮的引导,双方同意调解,但对赔偿金数额认知差异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案件进入到审理程序后,综合原告的诉请、举证及被告的答辩、证据,法官针对案件事实,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在此次事故中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引导双方对责任合理的认知。经第二次调解,原告虽有所松动,但认为自己在受伤期间被告不闻不问,让其十分气愤。被告解释在原告受伤期间,自己也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并不是故意不去处理此事。原告表示理解,但就赔偿金额始终未能与被告达成一致。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工作人员再次对双方分别进行调解,从案件事实到法律依据、从释法明理再到调解效果反复沟通,双方差距逐渐缩小,并最终达成一致,被告亦当场履行,达到了双方满意的调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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