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吴静 赵丽)“非常感谢法官,这些货款拖了好几年,又找不到人,没想到你们真能追回这两笔货款,真是替我们企业解了燃眉之急!”收到案款后,申请执行人对法官、法院表示诚挚感谢。
5月13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省异地执行,与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法院通力合作,为辖区企业追回货款42.45万元。
刘某民和刘某军、刘某立分别多次向宽城某肥业有限公司购买肥料,后刘某民拖欠该公司货款32.43万元,刘某军、刘某立两人拖欠货款43.28万元。该肥业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分别将刘某民和刘某军、刘某立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分别判决刘某民和刘某军、刘某立支付全部货款。然而,法院判决生效后,三人仍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某肥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宽城法院经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三名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护航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执行法官始终对两起案件保持密切关注,多方查找刘某民和刘某军、刘某立下落。
5月12日,执行干警发现有效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在多伦县承包农场种土豆,遂果断出击,立即驱车前往多伦县。因三名被执行人均为多伦县居民,考虑到异地执行的风险和难度,宽城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海龙向多伦县法院寻求协助。
在多伦县法院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得知刘某军受伤住院仍在接受治疗,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刘某民、刘某立传唤至多伦县法院,向他们严肃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刘某民当场给付案款12.45万元,刘某立当场给付案款3万元,并由另一起执行案件款项抵顶27万元,二人就剩余未给付款项分别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均承诺于10月底土豆成熟并售卖后一次性付清。至此,办案干警一次执行到位4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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