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冉冰洁 张鑫雨)近日,望都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诉前调解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按下“加速键”。
2022年8月,望都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望都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某工程有限公司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建造厂房,工程总价款200万元。工程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截至2024年4月,某食品有限公司仍欠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0万元。双方沟通多次未果,某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某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望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双方均系企业,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发展。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向企业双方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经双方同意,将该案分流至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员收到该纠纷后,本着为企业纾困解忧、案结事了的出发点,及时与双方企业取得联系并听取双方意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一方面根据双方企业现状引导双方寻找利益平衡点,另一方面,在充分了解某食品有限公司延迟付款的原因后,向其讲解典型判决案例,并耐心劝导其遵守诚信,履行合同义务。经过耐心引导,调解终于见到了成效,双方达成和解,某食品有限公司当即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向某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完毕。至此,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诉前调解阶段得到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零成本”为企业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