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4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烧杂草殃及八户农家栗子树

法官悉心调解呵护邻里情

河北法治报讯 (佟坤岳)近日,兴隆县人民法院挂兰峪法庭化解了一起特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充分展示了“三个一”工作机制的成效,实现了法院司法职能的延伸。

4月的一天,挂兰峪法庭庭长韩颖接到一包联村调解员的电话,调解员希望法庭出面帮助化解一桩矛盾纠纷。2022年,当事人甲某在自家院落旁整理收拾杂草,因点燃杂草未做好防范措施,火势蔓延烧了八户人家的农耕地,造成了八户同村村民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本着同村人的心理,八户人家决定视情况追责,若是损失不大,便自行承担,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此次着火将导致大量栗子树减产甚至死亡。同时,甲某因为身体原因无法下床,八户人家找到甲某的两个孩子乙某和丙某,要求二人给大家一个说法,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八户人家找到村里,希望村委会出面妥善解决此事。村委会就此事进行多轮调解,但由于当事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未能敲定统一意见,致使该纠纷搁置了下来。

“没问题,把大家叫到村委会,我们随后就到。”韩颖立即回复。挂断电话,韩颖协同法官助理驱车前往。与此同时,韩颖再次与调解员沟通案件的梗概,进行案情梳理。经了解,目前当事双方并不想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还是希望通过私下调解妥善处理此事。

到达村委会后,涉案的九户人家中有一户由于外出未到场,其余人全部到场。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系同村村民,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涉及面较广,韩颖本着“把争议放到明面上,把问题从心里解决”的想法,采取“面对面”座谈的方式,在法庭与村调解员共同见证下,让各当事人畅所欲言,直抒胸臆。

在这一过程中,“赔偿金额”的数目成为各方争议的焦点。甲某的两个孩子乙某和丙某表示,其父亲自从发生此事后便出现身体问题,无法下地,家里确实存在困难,每户人家赔偿1000元实在是难以负担。受损害一方则表示,此事本可以很好解决,但发生此事后甲某一家一直未有任何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实在是气不过,此外,每家都减产甚至死亡了数量不等、年份不等的栗子树,这事必须有个说法。由于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丙某生气地离去。至此,案件的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有自己的难处,韩颖再次与受损害一方当事人交流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将此次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接地气”地讲解给大家。经过谈心,当事人中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表示感谢法官的帮助,并说明大家只想解决这件事,实在不想再拉扯下去了。于是,调解员再次将丙某叫了回来协商。经韩颖和调解员共同调解,当事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甲某一家赔偿受损害一方每户500元,丙某当场给付。

最终,在法庭与村委会接近4个小时的调解下,赔偿金全部到账,此纠纷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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