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谢彬)5月22日,青县公安交警大队查获一辆超载100%以上的重型自卸货车,在强令该货车卸货转运的同时,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当日13时许,该大队流河中队民警在京福线青县段179公里附近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驶来,存在超载违法嫌疑,立即将其拦停。
经询问得知,该车辆装载的是砂石料,从沧县前往青县卸货。经过磅检测,该车货总重58.38吨,而该车限重25吨,超载100%以上。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通知书,并由路政部门责令其卸货转运后,将车辆放行。同时,对驾驶人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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