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白璐)近日,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灵活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促成诉前履行。
2022年10月,被告因着急用钱向原告借款8万元,当时承诺半年之后便会还钱。为给朋友应急,手头并不宽裕的原告以现金方式出借后,被告向原告立下欠条一张。但一年过去了,被告对于还款的事只字不提,原告多次向其催要无果,无奈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了,遂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征求双方的调解意愿,被告表示不愿意调解,原告也因被告言而无信心生怨气,遂申请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收到原告申请后,经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告名下只有几千元存款,便将反馈结果告知原告,原告随即向法院申请冻结被告名下所有存款,并提供了担保。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保全材料进行审查,制作保全裁定书,移交执行。在保全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告,从诚信、友情角度入手,引导其换位思考。被告表示,一定尽快筹钱把欠款还上。结合被告账户实际情况,承办法官认为被告经济状况属实,遂与原告沟通能否给被告一点筹款时间,原告表示同意。
近日,被告将钱款全额支付给原告。原告决定到法庭申请解除保全并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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