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刘晓伟 杨宏伟)近年来,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关注案件背后的家庭教育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能动司法,助推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的家庭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5月21日,该院对一名涉嫌诈骗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向该未成年人的母亲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
5月21日,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嫌诈骗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为提高其父母的监护能力和监督意识,真正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规矩意识,承办检察官在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的监督下,根据个案特点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向涉罪未成年人的母亲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涉罪未成年人的母亲表示,感谢检察官对家庭教育方式方法的指导,作为家长,一定认真履行监护令要求,对孩子负起监护、教育责任,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走上良好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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