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常嘉惠)近日,阜城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与当地群众联手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城镇派出所值班民警接110指令,有人救助了一只野生动物,于是立即赶到现场。
经了解得知,原来是一名小朋友在玩耍时看见车底有一只疑似受伤的小鸟无法飞行,小朋友担心会有危险,便与家长将它装到笼子里,随即报警,并送到了阜城县公安局。
经初步了解,这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民警对小朋友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在对该红隼进行全身检查后,民警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站。经工作人员辨认,小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工作人员表示,待红隼可以独立觅食和飞行后,会将其尽早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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