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张琪琪)近日,蠡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纠纷案件。
原告老张和被告小李系继父子关系。小李母亲去世后,遗留北京房产一套,老张、小李为了涉案房产大打出手。为了避免二人共同占有该房产,老张经常换锁。小李无法居住便在当地派出所报警,后起诉至北京的法院,要求共同分割房屋。当地法院经审理,判决该案涉房屋由老张和小李共有,一人占50%的份额。判决生效后,小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涉房屋的登记权,因该房屋涉及贷款问题,无法继续执行,该案一直未执行到位。
此后,老张一直居住在案涉房屋,并陆续偿还银行贷款,因年事已高,没有经济来源,越来越难给付银行贷款,便要求小李分担偿还贷款的责任。小李认为自己没有居住房屋,也没有实际使用房屋,不应该偿还银行贷款,事情一度陷入僵局。双方争执不下,因小李是蠡县人,老张将小李起诉至蠡县法院。
在庭前调解沟通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意见,发现该案矛盾的焦点并不是如何还房贷,而是集中在双方都想要房子。
“我年纪大了,一个人在北京,也没有什么收入,只有老伴儿在世时一起买的这套房,现在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和小李,贷款却只有我自己在还,能不能让小李一起还房贷,如果小李拒绝,那么我想要房子,给小李折抵部分房款。”老张称。
“我一个未婚青年,母亲过世后,自己孤身一人在北京漂泊,工资只能维持基本生活,买房对我来说是极大的挑战,以后结婚都难,现在的房子是母亲去世前留给我的,我也想要房子,也好有个安身立命之所。”小李称。
一位失去了老伴儿,一位失去了母亲,生活的无奈与心酸交织,案件陷入两难。
为更好地化解纠纷,少年家事法庭干警多次往返北京和蠡县,进行实地走访,发现双方在小李母亲去世前关系较为融洽。随着老伴儿过世,老张觉得生活失去依靠,自己又年老体弱,怕小李拿走房子,自己没办法生活,所以才寸步不让。承办法官遂决定以此为切入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双方面临的困难及处境逐步分析,帮助他们想解决之道,更告知双方,有缘成为继父子,应当相互体谅,相互理解,而且两人都是独自在北京,应该更能体会对方的难处。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房屋归小李所有,小李支付老张房屋折价款40余万元。
如今,房屋的归属有了着落,老人配合过户完毕,房屋的折价款也执行到位,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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