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郑金玲)“交警同志,我应该是食物中毒,麻烦将我送到医院吧!”5月22日23时30分许,平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李萌、李召等人在梅花拳大道与复兴大道交叉口执勤时,一名外地货车驾驶人将车停在路边前来求助。
驾驶人称晚上吃完饭不久,身体开始大量出虚汗,肚子也剧烈疼痛。因之前有过食物中毒史,其判断自己应该是食物中毒。行至此处,已无法驾驶车辆,希望交警送其去医院进行医治。
交警见驾驶人疼痛难忍,便立即驾驶警车将其送往平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途中,交警耐心询问驾驶人目前身体状况并安抚其情绪。约8分钟后,警车载病人平安到达医院急诊科。交警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一直陪伴在驾驶人身边,帮其挂号缴费,积极与医生沟通。因送医及时,驾驶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身体已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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