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刘建美)近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大因法庭发挥源头治理作用,通过调解化解了两起涉彩礼返还的婚约财产纠纷,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助力爱情回归纯真、家庭回归和睦。
在原告肖某与被告张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后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原告因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给付的彩礼、黄金首饰款及手机款共24万余元。
在原告李某与被告周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登记结婚,共同生活3个月,后因性格不合常发生吵闹争执。再一次争吵后,女方一气之下回到娘家居住,并拒绝跟男方继续生活。原告因彩礼造成负债累累,生活困难,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返还彩礼及“三金”等22.8万余元。
这两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矛盾点均涉及彩礼返还问题,若处理不好很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引发严重后果。为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优先调解。经多次沟通,通过打“感情牌”“调解牌”,让两起案件的当事双方先缓解对立情绪,就彩礼返还事宜作出让步不再僵持;再结合案件事实,从法律角度进行释法明理,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实际使用、双方共同生活情况及双方过错等因素,并结合当地习俗、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等,妥善平衡当事双方之间的利益点,共同商讨彩礼返还数额,最终促使两起案件的当事双方就彩礼返还达成一致意见,并按协议约定返还,两起涉彩礼返还的婚约财产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但当双方婚约不再但曾存在“夫妻之实”,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或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一方起诉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会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法官提醒,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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