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4日
第04版:民生

非婚生子讨要抚养费被拒 法检合力情法并用解心结

河北法治报讯 (王静敏 臧华)“孩子跟着你姓,凭什么跟我要钱?”面对讨要抚养费的母女二人,生父断然拒绝。近日,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支持起诉的抚养纠纷案。

2012年,曹女士与左先生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并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两年后二人育有一女小雨,后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自2018年开始分居,小雨一直跟随曹女士生活。曹女士多次要求左先生支付抚养费未果,无奈之下,今年5月,曹女士向唐县人民法院提起抚养纠纷诉讼,并向唐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的申请。

唐县检察院受理曹女士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向其了解案情,核实了相关事实与证据,并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开庭前,法检两家先行对该案进行调解。“不论孩子跟谁姓,父母都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分开本就导致子女面临着巨大的心理、生活上的变化,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得做出损害子女利益的行为,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通过见面、电话等方式关心子女的成长,并依法负担抚养费……”针对双方的心结,检察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

经过检察官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签订了民事调解书:小雨的抚养权归曹女士,抚养费自理。左先生表示,等自己手头宽裕了也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检察官释法:

非婚生子女,即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虽然非婚生不应鼓励,但孩子是无辜的,我国法律给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不直接抚养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承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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