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王洪洋)近日,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借贷纠纷执行案时,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促使其履行了还款义务。
在吴某与孙某的借款纠纷案中,高新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孙某应偿还吴某4万元借款。然而,判决生效后,孙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执行干警多次对孙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和劝导,希望其能够主动履行还款责任。
然而,孙某始终态度傲慢,置若罔闻,甚至公然表示:“我有钱,就是不给他,就想和他置气。”面对孙某的嚣张气焰,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人吴某的合法权益。
最终,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孙某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表达了还款的想法,并立即与家人、朋友联系,筹措资金,很快就将案款全部给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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