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孟艳青)“连汤肉”是烩菜的一种,也是深受大众喜爱的一道地方美食。近日,临漳一男子酒驾被查后,竟然甩锅“连汤肉”,称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加酒精,试图逃避处罚。
当晚,邯郸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执勤民警在临漳县邺令大街教育园区路段进行酒驾夜查,一辆轿车在距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停滞不前,民警发觉异常立即上前查看。当民警请驾驶人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时,该驾驶人向民警说道:“我没喝酒,就是吃了点‘连汤肉’,它里面有没有放酒精我不知道。”民警继续请驾驶人配合吹气,但驾驶人始终不配合,民警遂带其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检测,驾驶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1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目前,王某已被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