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郭腾旭)6月3日,赤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11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促使被告当场给付全部欠款。
在赤城县某菜市场做水产品批发生意的孙某经常到白某经营的北京某水产品交易市场批发水产品。2023年4月,孙某在从北京批发水产品返回途中发生车祸,不幸死亡。孙某死亡后,白某拿出孙某打的欠条,找到孙某的妻子贡某要求给付赊欠的鱼款,因双方对欠账数额产生争议,白某将贡某告上法庭。赤城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判决被告贡某给付白某货款10万余元。判决文书生效后,贡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2024年5月15日,白某遂向赤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案后,执行法官与贡某联系,通过沟通发现该案有很大的调解空间,便于6月2日到北京找到申请人白某,讲明情况,并于6月3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调解工作从上午10时开始,经过一次又一次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当晚21时,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贡某当场给付全部欠款。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