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崔亮)6月5日,霸州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线上远程沟通协调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做到了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原告孙某在工厂打工,听亲友说买保险可以受益,于是在2020年找到中介买了一份人身保险,所有手续都是中介代为办理的。可是让孙某没想到的是,她以为保险合同是与中介所在的保险公司签署的,但实际上中介人员给她签署的却是远在甘肃省的一家保险公司。2021年,孙某在打工过程中胳膊受伤住院治疗,医疗费花费近2万元,这对孙某而言是一笔高昂的支出,所以出院后就找到中介要求理赔。中介一拖再拖,孙某无奈之下将中介及甘肃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开庭时,被告无故未到庭参加诉讼,可孙某当庭又不能提供完整的证据,只是一直说找中介办的。承办法官意识到缺席判决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此案,于是再次拨通被告甘肃某保险公司的电话,联系到负责诉讼的工作人员,一边电话沟通,一边微信上对证据进行核实,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鉴于被告远在甘肃,为了降低诉讼成本,承办法官通过远程方式线上办理了调解手续。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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