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沈晨 孙清清)年过七旬的芦某家庭生活困难,却又因买种子被邻居李某骗钱。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通过问询芦某,又发现了李某盗窃其钱财的案件,同时对两起案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我老伴很早就去世了,我儿子智力有问题,不能正常劳动,我一个70多岁的老头子靠种地养活儿子和孙女。我家这种条件,她还骗我钱,枉我这么信任她,真叫人寒心啊!”被害人芦某说这些话时已经泣不成声。今年1月26日,海兴县检察院受理一起诈骗案,芦某因购买种子被李某诈骗46000元。面对无助的芦某,办案检察官一面安抚芦某,一面以聊天的方式针对案件情节细致地对芦某进行了问询。
芦某从其与李某做邻居之初说起:“我们两家一直关系不错,她甚至知道我的钱放在哪里,之前她还私下拿过我的钱,我也没有追究她,但是她居然还骗我。”芦某随口说的一句话,却让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李某私自拿芦某钱财的行为有可能已经涉嫌盗窃罪。检察官当即决定对该盗窃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检察官发挥自行补充侦查职能,向芦某了解李某盗窃的时间、地点、钱数、证人等情况后,连夜与芦某提供的证人高某等人取得联系,约定时间进行问询,到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调取银行流水,提取字据等关键书证,最终确定李某的行为确实构成盗窃罪。1月30日,检察官以此向公安机关制发文书,要求公安机关对李某盗窃案补充移送审查起诉。2月26日,检察官以李某构成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移送起诉。
起初,李某对检察官指控其构成盗窃罪拒不认罪认罚,但经过两次庭审,通过检察官出示证据与释法说理,李某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并再三对芦某表示歉意。日前,法院对李某诈骗、盗窃一案进行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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