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化解于诉前。
被告系一家大型门窗公司,原告李某从事车间操作工作。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原告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速裁团队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面对面沟通,最终,在速裁团队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公司一次性将赔偿款支付给李某,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张鹏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