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赵宇婷)6月11日,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第三人到期财产,一次性执结5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
廊坊市某防腐有限公司及其阳原分公司雇佣李某等5人为其天然气输气管道进行防腐处理工作,从2020年起,廊坊市某防腐有限公司及其阳原分公司一直拖欠该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0多万元。经5名农民工多次催要,廊坊市某防腐有限公司及其阳原分公司总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未支付。2023年4月13日,李某等5名农民工将涉案公司起诉至阳原法院。经法院判决后,该涉案公司依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李某等5名农民工于2023年7月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接收该案后高度重视,迅速通过网络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又通过线下方式调查涉案公司财产,但均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由于一直未查到财产,该案以终结此次执行结案。案件虽终结,但为帮农民工拿到欠薪,办案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往返廊坊、张家口等地对涉案公司财产进行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2024年4月1日,办案法官在调查中发现,涉案公司对张家口某公司有第三人到期债权。办案法官立即对该案进行恢复执行。经过执行团队多次向申请人、被执行人、第三人核实,最终确认该第三人在阳原县要家庄某村厂区有若干防腐管。对于第三人到期债权更需要谨慎执行,其中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执行法官将具体案件情况汇报给执行局长,并经过多次研究,最终合议对涉案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公司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后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通过“以物抵债”形式,即用这批防腐管抵顶5名农民工工资。6月11日,执行法官将“以物抵债”标的物交由5名农民工,最终5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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