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真正释放法院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司法效能。近日,清苑区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悉心调解一起物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该案中,面对当事人拒绝、抵触、不露面的态度,承办法官积极主动做工作,以真情实意感动当事人,又主动寻求当地网格员协助,共同说服双方珍惜多年合作友情,达成调解冰释前嫌,快速有效化解了矛盾。
姜雅静 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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