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于海宁 刘黎明 张丽娟)“感谢法官们为我们做工作,让我们互相理解,化解了怨气。实际上,我们也不愿意耗时、耗钱、耗精力去打官司,更不愿意因此伤了朋友和睦,毕竟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一同来到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找到法官魏岩,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让他们的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
张某经营砂石料生意,从2017年起,李某陆续从张某处购买砂石料,货款共计50余万元,李某陆续偿还了20万元,剩余32.33万元一直拖欠未结。然而,经张某多次催要,李某却以各种借口推脱不予偿还。无奈之下,张某于今年5月23日,将李某起诉。原本关系融洽的朋友伙伴,关系瞬间降到了“冰点”。
孟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征求张某意见,张某同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办案法官魏岩通过电话通知李某到法院来后,李某酒后到张某家门口,辱骂张某及其家人,双方剑拔弩张。魏岩了解情况后,立即召集矛盾纠纷双方到庭,然而矛盾双方依旧舌战不休。魏岩紧急制定调解计划,先安抚好张某和李某的情绪,然后采用背对背的方法进行调解,全力化解纠纷。
为让张某尽快拿到欠款,魏岩放弃假日休息时间到双方家中走访,以拉家常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寻找调解的突破口和结合点。经过认真梳理,魏岩从法律的角度为双方讲清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魏岩先后5次召集张某与李某进行调解,眼看就要达成协议时,李某却反悔了,觉得他和张某在一个村住着还被起诉,心里感到不平衡,扬言要陪张某“玩”到底。
随后,魏岩又分别召集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调解,从公平利益的角度,让李某认识到自己的拖欠行为给张某造成的伤害。为增强调解的实效性,魏岩还邀请了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在多方配合下,李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分四次给付张某欠款32.33万元,每年两次,分别为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给付。同时,李某于调解当日将第一批8万元一次性履行完毕,双方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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