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白璐)近日,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并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送达调解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与被告系雇佣关系。2018年至2019年期间,原告给被告提供劳务共计68天,产生劳务费25500元。之后,被告陆续支付6000余元,剩余劳务费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将被告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阜平法院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此案债权债务关系明了,于是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征求双方的调解意愿。起初,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被告称会在一个月内将工资支付给原告,原告表示同意。但被告迟迟不到法庭签署调解协议,之后甚至玩起了“失踪”。办案法官便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被告,并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被告来到法庭签署了调解协议,并承诺会在约定的时间内给付原告工资。办案法官考虑到原告年龄大、行动不便,且居住在外地等情况后,决定到原告家中送达相应手续并让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近日,办案团队一行再次驱车前往原告家中,将调解书送到其手中。临走前,原告对办案团队的耐心工作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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