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陈同法 牛禾欣)“真的太感谢你们了!6年了,我本以为这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我只是打了一个电话,你们用5天的时间就把钱给送家里来了!我甚至连一块钱的路费都没有花!”6月19日上午,老人刘某某握着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送来的案件款,激动地表达着谢意。
6月13日下午,唐县法院立案庭干警正忙碌之时,12368诉讼服务热线铃声响起。电话里,一位老太太焦急地对干警说,自己家住定州市某小区,丈夫刘某某在2018年跟随唐县军城镇的李某某外出务工,到现在仍被拖欠劳务费3400元。这些年他们多次催要,李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现刘某某身患重病,每月需到医院治疗,经济压力较大。这次来电话是想咨询,怎样到法院起诉对方。
立案庭干警立即将此情况向立案庭负责人李伟汇报。李伟当即决定,为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并在电话中告知其提前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
次日上午,立案庭干警一行3人驱车来到刘某某家中。刘某某夫妇向干警出示了欠条。刘某某表示,由于他们夫妇二人文化水平有限,无法起草起诉状。干警听后,让其口述案情,现场制作了起诉笔录。
回到法院,李伟立即联系到了被告李某某所在村的特邀调解员,向其详细询问了李某某的情况,并将案件材料发送给了调解员。
调解员经初步沟通了解到,李某某对拖欠刘某某劳务费的事实和金额并无异议,只是因承建方未给付工程款,因此他一直未支付刘某某劳务费。据此,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李某某释法析理,阐明该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向其说明刘某某面临的实际困难。经过一番调解,被告李某某同意支付劳务费。
6月18日,远在陕西务工的李某某委托调解员将拖欠刘某某的3400元劳务费送至法院。6月19日上午,立案庭干警再次前往刘某某家中,将劳务费当面交给两位老人,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当事人一个电话,法院干警上门服务,用5天时间为当事人要回6年前的工资款,使得该案在源头得以圆满高效化解。这是唐县法院将司法的人文关怀融入全流程、各环节,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生动缩影,也是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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