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3日
第04版:民生

因辅助生殖被公司解聘可否请求恢复劳动关系

□ 河北法治报记者 张乔

小杨是名大龄女青年,在一家私企工作。2023年,35岁的她找到如意郎君并结婚。婚后,小杨决定要个孩子,但是一直怀不上,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自己患有不孕症。

如今科技的发展给不孕的小杨带来福音。她在医院建议下,采取了人工辅助生殖助孕。其间,由于反应强烈,医院建议住院7天,并出具诊断证明书。可小杨单位以人工辅助生殖受孕不同于自然受孕为由,拒绝小杨请假,还以小杨旷工为由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

小杨不服,与单位据理力争,单位负责人却不再理她。小杨给报社打来电话,询问其能否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她能否要求单位赔偿。

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温皓。

温律师认为,这起案件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并给予如下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分别规定了单位可以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无过错事由提前30天通知解除和经济性裁员的情况。本案中小杨因人工辅助生殖反应强烈,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建议住院7天,用人单位不准假而以旷工原因解除与小杨的劳动合同,均不属于上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另外,基于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订)》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第四款,都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与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了与小杨的劳动合同,明显处理不当。

其实我国法律法规不仅对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关系有禁止无故解除的保护,还有在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的规定,另外还规定了孕期禁忌性工作,在孕期休息和休假方面也有特殊照顾和保护。

针对此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即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温律师建议,小杨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违法解除合同事宜,如果未能解决,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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