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孟艳青)酒驾猛如虎,酒后驾驶摩托车也不例外,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的一种,酒后驾驶摩托车也要受到相应的惩罚。7月6日,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执勤民警在酒驾夜查时,查获了一名醉酒驾驶的摩托车驾驶人。
当天23时35分,一名驾驶人驾驶摩托车向夜查卡口驶来,民警在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快检时发现其体内含有酒精。民警欲对驾驶人进行进一步检测时,该驾驶人拒不配合,民警随即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带上警车准备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驾驶人上警车后突然情绪激动,向民警叫嚣:“我酒后驾驶摩托车是犯错误了,我认栽,你们强制执行我,你们是多大的官!我杀人了吗?我喝酒比杀人还严重?”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后,驾驶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经抽血检测,驾驶人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5.5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栗某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此外,栗某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栗某已被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