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张丽 李佳晔)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近日,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公安局、民政局召开养老机构安全监督治理专项活动座谈会,会后共同到唐县福康老年公寓、福寿园养老公寓等养老机构走访调研,增强养老机构安全意识及责任意识,营造安全养老良好氛围,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座谈期间,唐县检察院干警解读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针对的问题和建议内容,强调养老机构内发生侵害老年人的案件,大多系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老年人、入住老年人之间发生不法侵害,因老年人大多丧失生活能力,缺乏法律意识,所以建议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压实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对入住老年人身体健康检查、心理疏导和法律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减少和防范相关犯罪案件发生。
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了县域内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以及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表示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老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将认真研究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健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治理良好局面。公安民警表示一定要打好“配合战”,一旦发现养老机构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必定重拳出击,严惩不贷。
座谈会结束后,检察干警、民政局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共同到两家养老机构走访,调查老年人居住环境、服务管理、餐饮卫生、消防设施等情况,以唠家常的方式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居住情况,询问了老人对饮食、居住条件、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了解老年人的居住感受,实地查看后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进行梳理,并要求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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