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7日
第07版:平安·经验

沧县检察院探索推行醉驾轻罪治理模式

既“小案不小办”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河北法治报讯 (杨凡 辛蟠泽)近年来,沧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危险驾驶罪中轻罪案件比例大幅上升、重罪比例大幅下降的情况,探索“理念先导——末端落实——前端预防”的轻罪治理模式,找准危险驾驶罪发案根源,发挥检察建议在轻罪源头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从“治罪”到“治理”,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截至今年6月,该院办理的危险驾驶类案件量同比下降52.49%。

理念先导,把好醉驾治理现代化的方向盘。该院通过“开讲啦”实务讲堂,对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对立案侦查、刑事追究、快速办理、源头预防等内容进行释义,强化侦查人员的理解与适用。他们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刑事立案、起诉、量刑等达成统一标准,规范执法司法活动。以案例为示范进行研讨,充分考虑醉驾的动机和目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道路情况等因素,细化不同情形下的起诉及刑罚标准。他们紧密贴合当地醉驾情况的客观实际,强化数字思维,以检察视角评估区域醉驾现状,为醉驾治理提供数据支撑。针对近五年来受理的1528件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进行研判,制作查获地点“热力分布图”等。

措施落地,探索醉驾案件办理的实践路径。该院通过“工作细则+办案团队”实现案件快速办理。他们与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会签工作细则,就简案快办机制的适用原则、适用要求、办案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简化文书、集中办理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成立轻罪案件快速办理团队,牵头制定醉驾案件证据指引,细化证据收集标准,从源头上确保醉驾案件高质效办理,平均办案时长由之前的3个月压缩至20天。该院通过“严格适用缓刑+监督撤案”,推动形成轻重有序的治罪结构,对发生实害结果、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较深的涉案人员依法从严处理,慎用缓刑;对已立案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262件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其中90件依据《意见》不按犯罪处理的危险驾驶案件依法监督撤案,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院与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实施办法》,就案件不起诉后行政处罚标准、程序等达成共识,对所有不起诉案件实行一人一卡,跟踪监督回访。该院创新开展“五个一”(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自愿参与一次公益服务、接受一次训诫谈话、签署一份承诺书、拍摄一条反思视频)工作,要求被不起诉人从“五个一”中选择两项、行政违法人员从中选择一项开展自我教育改造。截至6月,该院已联合交警部门对23名被不起诉人、34名被监督撤案人员完成“五个一”工作。

前端治理,凸显醉驾治理的最佳效果。该院通过数据分析,针对醉驾案件存在的数量逐年激增、对电动三四轮车查处力度不够、预防醉驾工作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情况进行交流、全面核实并听取意见,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明确整治重点、锁定高发区域、科学安排警力、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以及强化宣传等,建议内容被全部采纳,为危险驾驶诉源治理提供有益模式。该院多方联动宣传,凝聚治理合力。加强重点区域治理,充分利用乡村网格管理模式,联合各村通过微信群开展基层普法宣传。加强重点行业治理,依据所制作醉驾案件“热力分布图”,标识案件高发点位半径2公里内的饭店、KTV,与最具集中性和代表性的50余家关联场所签署《“拒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倡议书》,并于各场所醒目处张贴“拒绝酒驾 心安枣乡”海报,消除群众侥幸心理。强化以家庭为单位治理,开设“拒绝危险驾驶小课堂”,由法治副校长面向师生、家长进行宣讲,协调辖区内215所中小学校均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教学规划,受众达1.8万余人,同时向学生派发《致家长的一封信》。以“案”为戒敲响警钟,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对11起(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集中进行公开庭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拟作不起诉决定人员、交通违法人员及新考取驾照人员等50余人现场进行观摩,让庭审现场化身为普法课堂,为群众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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