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8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文安县检察院推进保证金提存试点工作

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

河北法治报讯 (张莉)今年以来,作为全省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试点院,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求极致的理念办理每一起小案,能动履职,持续探索,全力推进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根本性转变,推动检察环节平安文安建设高质量发展。

深化部门联动,探索轻罪案件“突破点”。为破解轻罪案件中因被害人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诉求导致双方无法达成刑事和解的难题,在院党组领导下,文安县检察院以探索完善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为契机,着力促进矛盾化解、修复社会关系,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同文安县司法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经双方多次会商讨论,联合出台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对轻微刑事案件提存保证金制度适用范围、启动条件、提存程序、账户监管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拓展适用范围,扩大社会治理“诉源点”。该院全面审查筛选案件,从制度适用早期多集中于故意伤害案件逐步向涉嫌故意毁财、交通肇事等罪名案件拓展。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听取被害人的赔偿诉求和谅解意愿,同时重点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赔偿意愿并核实其赔偿能力,在综合审查全案事实及情况后,认为符合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适用条件的,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详细告知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及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积极在符合条件的案件中推行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并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助力矛盾化解,释放轻罪机制“效能点”。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试点工作的探索以及推进,为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公检法司轻罪治理一体化协作机制走好了“第一步”。文安县检察院做精、做细案前案后工作,强化“事前评估+事后跟踪修复”,从法理情多维度劝导双方当事人,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和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参与轻伤害案件矛盾化解,有力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积极促进社会稳定。截至目前,该院办理轻罪案件适用保证金提存制度16件,提存保证金人民币共计80万元,有力促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老百姓“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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