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9日
第04版:民生

5000余万元涉企借款纠纷在诉前化解

河北法治报讯 (崔文晶 赵增强)近日,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成功一次性化解了4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总标的额达5000余万元,在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2020年4月,原告某银行股份公司与被告某经贸有限公司签订《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某经贸有限公司向原告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年息为11.45%,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并约定贷款逾期的,罚息为贷款利率上浮50%。同日,被告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某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对被告某经贸有限公司在原告处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被告申某某等9人向原告出具承诺书,承诺以个人全部财产为被告某经贸有限公司在原告处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然而,上述贷款到期后,被告某经贸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还款结息。此外,原告除该案外还有相似案件3起,涉案标的共5000余万元,均未按约定偿还本息,遂将众被告诉至信都区法院,要求借款人与担保人履行相应义务。

信都区法院速裁团队受理该系列案件后,通过调查,了解到各被告企业均因经营状况不佳,未能及时还款,而非故意拖欠,且现在大部分企业正处于经营的回暖上升期,资金周转不开,暂时仍无力还款。考虑到4起案件均涉及民营企业且诉讼标的大,若简单地一判了之,可能使企业由此陷入财务困境。办案团队综合各被告企业贷款融资、商业信誉等方面的评估情况,及原告的需求和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本着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及金融企业的欠款回收并不相矛盾的原则,决定不进入审判程序,优先组织原、被告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办案团队分别组织原告与各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为各方分析利弊,最终使四被告分别与原告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鉴于四起案件有重复的被告,为了避免当事人多跑路,办案团队与所有当事人约定了同一时间到法院签署调解协议,一上午就完成了调解笔录的签署工作,并于当天发放了调解书,这四起共涉案5000余万元的借款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化解。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4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4-07-19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74996.html 1 5000余万元涉企借款纠纷在诉前化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