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9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为争抢车位“动了手”

调解员巧解纠纷 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河北法治报讯 (丁晓然 李军立)7月6日,高邑县人民法院桥东法庭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并就医药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初,同住高邑县城某小区的居民张某与李某因抢占小区门口的公共停车位发生口角。血气方刚的李某挥起拳头打向张某,造成张某眼部受伤。张某拨打110报警后,公安民警及时赶到,对李某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并责成李某承担张某的医疗费及相应费用。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张某的伤势逐渐痊愈,但在医药费赔偿问题上,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无奈将李某告上法庭。

高邑法院桥东法庭接案后,经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将该案交由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邢国棉进行诉前调解。邢国棉认真查阅卷宗,先后与当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案情及双方诉求。原告情绪激动,强烈要求被告尽快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5万元。被告李某称,公共停车位停车的原则是先到先停,他的车本来在张某前边,但是当他犹豫的时候,张某却后来居上,提前进入车位,险些与他的车发生剐蹭。李某下车与他理论,张某却态度强硬,蛮不讲理。李某忍无可忍,这才动了拳头。如今在赔偿费问题上,张某又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巨额费用,他当然不肯答应。

面对这种局面,邢国棉认真梳理了案情。他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虽然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问题,但要想真正化解矛盾,还需要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眼界入手,做到案结事了。想到这些,一筹莫展的邢国棉忽然内心开朗起来。他将双方当事人同时约到桥东法庭,3个人一张圆桌坐下来,沏上茶水,慢斟慢饮。当事人几次想开口问话,他只是摆摆手,慢条斯理地说:“喝茶!”他没有直接提及案情,而是先与他们拉家常,从古往今来的中华传统文化、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到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相亲相敬的浓浓乡情,再到“远亲不如近邻”的俚语民谚,最后谈到建设和谐社区、文明社区的话题。

这时,被告李某再也绷不住了,他惭愧地说:“棉哥,你说的道理我都明白了。这事都是我不对,我不该动手打人,我向张哥赔礼道歉。张哥的赔偿费,我出!”原告张某也赶紧说:“棉哥说得对,远亲不如近邻,以后咱们要做好邻居。医疗费你看着给得了,我原来说的3万5万都不算数!”

邢国棉这才说:“既然这样,被告给原告4000元医药费,再加500元伙食和误工费,如何?”原、被告双方满口答应,爽快地达成和解协议,并握手言和。至此,一起互不相让的棘手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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