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新河县人民法院的异地协助执行申请,称该院在办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桃城区出现,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新河法院拟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惩戒措施。为及时控制被执行人,确保执行行动顺利开展,请求桃城区法院执行人员一同前往拘留。
桃城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协调安排执行干警、法警协助此次执行行动。两院干警通过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成功锁定案件被执行人的具体位置,被执行人被成功拘留。
孟翔 叶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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