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葛浩莹)为深入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日前,三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农业农村局在泃河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活动缘于三河检察院办理的三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张某等6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电瓶、逆变器、电鱼竿等禁用工具和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渔业资源,破坏了相关水域生态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线索后,及时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案件办理过程中,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张某等6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按照评估意见要求出资购买1456.83斤鱼苗用于增殖放流,修复被非法破坏的渔业种群资源,改善受损水域生态环境。
活动现场,三河市农业农村局水产专家对鱼苗的种类、品质和数量进行了仔细检查,确保鱼苗正常、无损无病,符合放流各项要求。相关办案部门对放流全过程进行了现场协助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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