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侯玉娇)“我从法院的强制执行中,真切感受到了司法为民!”日前,申请执行人乔某拿到欠款后,紧紧握住尚义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2021年7月,韩某雇佣乔某在尚义县城做木工,工期结束后,韩某欠乔某劳务费12900元,并写下欠条一张。2021年10月,韩某雇佣罗某、孙某铺地板砖、砌墙砖,工程完工后,其欠罗某劳务费6450元、孙某劳务费6450元。乔某、罗某、孙某三人多次向韩某讨要欠款,韩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乔某、罗某、孙某分别将韩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生效后,韩某未履行义务。2023年10月23日,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4月23日,该案达成和解协议,终结结案,但是韩某仍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今年6月12日,罗某、孙某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申请后,执行干警精心研判案情,发现3起执行案件的标的额都不大。经过执行干警认真摸排,7月10日确定了韩某的位置,对其进行拘传,并告知其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将面临被拘留的法律风险。韩某慑于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威力,当场凑齐执行案款并一次性给付。至此,三案全部一次性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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