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治报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赵盼 穆晶玉
“感谢您帮忙调解,让我们再续父子情!如果当初对簿公堂,再拒付抚养费,我会后悔一辈子……”7月25日,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史淑芳对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当事人王某进行回访时,王某激动地说道。
原来,2007年7月,王某与李某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婚生子王某甲由李某抚养,王某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离婚后,因王某长时间未支付抚养费,且物价上涨,王某甲上学、生活花费增加,王某每月支付的300元抚养费已不够王某甲学习生活,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增加抚养费至每月2000元。
收到案卷后,特邀调解员史淑芳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逐步了解了详细案情。据王某描述,女方性格强势,两人结婚后,经常为琐事吵架。“就算离婚了,那也不应该不支付抚养费呀?你多长时间见孩子一次?你了解孩子的现状吗?”随着调解员的不断追问,王某无奈道出深埋心底的真实离婚原因。
6月5日调解当天,调解员首先与双方核对欠付抚养费数额。“这17年的抚养费一分没给过!”李某愤怒地说。听闻此话,王某当即说不调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然后起身就走。此刻,调解员一把拉住王某。
“你给过儿子抚养费吗?”“给过,但这几年没给。”这边王某一边回答一边翻找转账记录,那边的李某看到转账记录也收敛了脾气。为缓和现场氛围,调解员把等候在一旁的王某甲带到调解室。“这是你儿子。” “这是你爸爸。”17年没见过面的父子二人,在调解员鼓励下,相互了解近况并添加了微信。
“孩子跟你一样,一米八多的大高个,你也看到了。你仔细看他的五官长得像你吗?”调解员将王某叫出调解室,单独询问。“像!”王某回答。“孩子是O型血,和你血型一样吗?”“一样,一样!”王某激动地答道。“那你还有疑惑吗?”“没了,没有了……”
解开了王某的心结,唤醒了王某的父爱,调解员再次将话题转移到追加抚养费这一核心问题上。王某诚恳表示,愿意将这些年欠的抚养费都补上,但自己已组建了新的家庭,负担也比较重。当初离婚时他净身出户,房产都留给了李某,他自认为经济上没亏待他们,不愿意增加抚养费。
“你现在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呀?多大啦?上几年级?”面对王某的苦衷,调解员并未全盘否定,而是边唠家常,边开展调解工作。“你也看到了,你儿子不光高大英俊,学习还在年级排前3名,在班里担任班长。你知道吗?你儿子喜欢打篮球,运动量大吃得也多,每次打饭能吃两份。衣、食、住、行,这么一个大小伙子一个月开销多少才够呢?加上高中辅导班补习费用,300元能够吗?”“孩子母亲那边这几年也生了一个小孩,全职在家,没有经济来源。另外,你儿子的继父对他视如己出,把孩子供到了高三,以后的责任是不是应该由你多承担点呢?”
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导,终于打开王某17年来对“孩子”二字的亲情封锁,他考虑后表示:“孩子优秀,我发自内心感到骄傲!说啥也是我自己的孩子,我同意增加抚养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王某同意增加抚养费13万元,并当场支付3万元,第二年支付5万元,第三年支付5万元。 一场“冰封”17年的父子亲情,终于在温情调解中融化,父子相认,再续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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