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30日
第04版:民生

精神障碍患者无人照料,犯病时就敲邻居家门,邻居不胜其扰。调解员上门调解,情理法并用,解决了这一难题——

一起特殊的调解案

□ 牛金川 李桂丽

近日,邱县康鑫社区调委会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案件。涉案当事人王某患有间接性精神障碍,因家人常年不在家,其犯病时会无故敲响邻居房门,严重影响邻居正常生活。邻居王某某多次劝说,一直未有效果,便来到康鑫社区调委会,希望尽快帮助其解决问题。

康鑫社区调委会接到申请后,考虑到王某患有间接性精神障碍,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殊情况,安排调解经验丰富的社区调解员调查此案件。

调解员了解到王某被家人从精神病院接回家中居住后,家中未有人陪伴,且家人长期不在家居住,王某无人照看,治疗药物经常忘记服用。精神疾病发作时,王某更是不能控制住自己的行为。

查明事件来龙去脉后,调解员认为这起纠纷的当事一方为精神障碍患者,调解时要本着依法处理、以情为先、和谐为主的原则,妥善处置事件后续工作,防止王某因情绪波动过大出现肇事肇祸行为。

因王某为精神障碍患者,为能沟通顺畅有效,调解员找到王某的亲戚朋友一同参与调解。在邻居王某某家,调解员对其进行了耐心劝解,希望其在一定程度上理解王某由于患有间接性精神疾病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特殊情况,要避免与其发生语言或者肢体冲突,以免造成无法控制的局面。

随后,调解员多次联合居委会、小区物业、精神病院机构、心理健康事务所、公安局工作人员深入王某家中,对其进行沟通、劝导及治疗。到了该服用治疗药物的时间,调解员就通过电话或前往王某家中,对其进行提醒及督促。

调解员在此期间还走访了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康复科医生,了解到王某患的是一种认知障碍疾病,发病时对自身行为无法控制,需要定期治疗,便与王某家人联系,向其讲解民法典相关规定,告知其若未对王某尽到监护职责,王某若造成他人损害,要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并建议其尽快将王某送往专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通过多次与王某家人沟通、劝导,王某家人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会尽快将王某送到专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并全力配合做好王某的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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