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资勇
近日,山东莘县王奉镇某村的白某来到大名县张铁集乡司法所,情绪有些激动,“陶某收了我预付给他的20万土地租金,现在地租不成了,我的20万他却不退还,要不是他年龄大还残疾,我真想揍他一顿!”因是山东的客人,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张铁集乡调委会主任宋资超特别重视,跟调解员杨增峰一起请他到调解室慢慢说。
经多方了解,调解员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张铁集乡某村的陶某家在村边,弟兄几个的宅基地连在一起约有2亩半多,除了陶某,其他弟兄都在外地做生意安了家,平时很少回来。宅基地在通往王奉镇的路边,适合搞经营,多年来这几块宅基地均由陶某居住管理着。王奉镇某村的白某看上了陶某的这几块联片宅基地,想用来建个加油站。白某与陶某谈,陶某不同意。白某便通过中间人做陶某的工作,想要长期租赁,租金一次付清100万元,陶某在村里再找个其他地方住也划算,并表示如果陶某同意马上会拿到20万元的预付款。陶某想想这样的条件很诱人,还能马上拿到20万元,与弟兄几个商量后就答应了。双方通过中间人约定,待余款80万元到账,陶某即搬家,将这块地腾利索。
一切似乎很顺利,白某怕陶某反悔,便在中间人见证下及时给了陶某20万元预付款,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协议。陶某拿到钱以后便积极准备腾地方,该卖的卖,该买的买,一切准备就绪后,余款却迟迟没了下文。
时过一年,白某联系陶某,表示因加油站的手续办不下来,不打算租陶某的地了,想要要回预付的20万元租金。陶某气愤道:“你想租就租不想租就不租,完全不讲信用,这不是耍人嘛!况且我也做好了搬家的准备,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这20万元我不退。”双方的态度让中间人也做了难。
白某想到大名县与莘县有一个三省四县跨区域矛盾纠纷综合化解机制,便来到了大名县张铁集司法所请求调解,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调解员宋资超、杨增峰了解情况后,利用跨区域调解机制迅速联系上王奉镇调解员周旭霞,双方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宋资超主持制定调解方案,采用“背靠背”调解法,避免激化矛盾。
调解员宋资超、杨增峰先是和白某沟通:“你跟老陶虽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是符合有中间人见证的口头约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说你跟老陶之间的口头约定也是你们双方订立的合同,即口头协议也有效!”王奉镇的调解员周旭霞也跟白某说:“你违约在先,应当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调解员可以帮你做做工作。”
调解员又找到陶某,解释道:“虽然白某违约在先,但是约定无法履行也不是白某所愿,20万元都不退也说不过去。鉴于你准备搬家也付出了金钱与精力,适当扣他点儿违约金算了。虽然你们二人分属河北和山东两省,但是相距却是很近,十里八乡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买卖不成仁义在!”
经过两地调解员耐心工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方案:陶某留下1万元弥补自己因搬家准备产生的损失,其余19万元退还给白某。7月1日,在大名县张铁集乡司法所冀鲁豫三省四县跨区域联合调解室内,白某和陶某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一起跨省租赁纠纷彻底解决。调解结束后,白某为此前的过激言语道歉,陶某也诚挚邀请白某闲时来串门,二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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