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1日
第07版:平安·基层

刑事和解让邻里恢复和睦

□ 韩雪峰

近日,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刑事和解手段化解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舒某某和花某某为邻里关系,且均已年过六旬,因花某某的羊啃食了舒某某堆放在家门口的倭瓜,二人发生口角后相互殴打,舒某某将花某某打成轻伤,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案件当事人为多年邻居,案发系偶发矛盾,如果机械办案,一诉了之,并不能化解双方的矛盾。办案检察官本着以人为本、矛盾就地化解、问题源头治理的理念,积极与两位老人及其家属沟通。了解到双方一直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后,办案检察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从法律后果、邻里关系等角度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说理,疏导双方的不满情绪,耐心讲解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化解双方矛盾争议点。

在办案检察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舒某某家属赔偿了花某某经济损失,花某某也为舒某某出具了谅解书。双方和解后,检察院依法对舒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对检察官的矛盾化解做法表示感谢,认为在办理自身案件的同时,又缓和了邻里之间的关系,深刻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温度。该轻伤害案件虽然小,但影响的是邻里关系,更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检察官在办案中,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注重以人为本,积极能动履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彰显了法律的温情。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4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4-08-01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75494.html 1 刑事和解让邻里恢复和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