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郭腾旭)8月5日,赤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不仅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更保障了亲子关系的和睦,呵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022年,陈某因与王某婚后感情不和,诉至赤城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由于不满足法定离婚条件,法院最终判决原、被告不予离婚。然而,判决生效后,双方感情仍未修复,陈某一直在外打工,双方分居至今,直至再次满足法定离婚条件。今年7月23日,陈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8月1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得知,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双方当事人的儿子年龄尚小,需要父母双方的关心和照顾,一判了之并不能真正化解矛盾。同时,若是父母双方带着情绪不欢而散,还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故承办法官决定于8月5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男方诉说儿子缺少母爱等;女方诉说在家中曾受到诸多委屈,局面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双方感情已名存实亡,在详细了解双方对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的具体诉求后,法官细致阐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引导双方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在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基础上,就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和平分手。陈某当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并承诺在离婚后继续履行好父亲的职责。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