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萌
非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对所办理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推动开展文身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该院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复盘回头看,发现近四成的涉案未成年人存在文身现象。同时,对县城内多家涉及文身服务的店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提供文身服务的店铺不了解针对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行业监管缺失。
针对上述情况,滦平县检察院向行业主管部门就如何加强行业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同时,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县域内涉及文身服务的店铺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行业规定、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的店铺,责令停业整顿。
同时,该院加强对从业者的普法宣传,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向从业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规范,在店铺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宣传海报,推进从业者依法守法经营。加强对社会面的氛围营造,在人员密集和流动量大的文化广场、市场超市、社区小区、乡村健身广场等地,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明白纸”和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并公布举报电话,努力营造抵制未成年人文身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受众群体的宣传教育,依托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法治课的形式,向在校学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和价值观,远离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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