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石华宣)酒若穿肠过,开车易出错。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总有“醉猫”心存侥幸,酒后还想着拿起车钥匙,不仅是在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也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裕华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时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8月12日凌晨2时许,裕华交警大队民警在南二环与雅清街附近开展酒醉驾例行查处时,一辆小型轿车在接近检查点时突然紧急停车,引起民警警觉并迅速上前,告知驾驶人下车配合检查。随后,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确认其酒驾事实。面对结果,驾驶人深感懊悔,并表示将以此为鉴,呼吁其他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最终,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作出罚款1000元及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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