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7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景县检察院公开听证一起非法狩猎案

使“捕猎者”成为“保护者”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王芳 冯珂)“我当时放捕猎夹就是为了保护自家农田,真没想到会触犯法律。”近日,景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拟不起诉非法狩猎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听证会上解释道。

2023年5月,家住景县某村的刘某发现自家农田里的庄稼总有被动物破坏的痕迹。为保护庄稼,他从集市购买了捕猎夹放置在农田里,并先后捕猎野兔两只。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猎捕的野兔为草兔,属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案件移送至景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切实提高群众对非法狩猎危害的认识,景县检察院决定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志愿者及村民代表等10余人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涉案证据等情况。听证员充分了解案情和听取相关法律依据介绍后,认为嫌疑人捕获的草兔数量较少,主观恶性较小,且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随后,承办检察官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村民介绍当地常见的野生动物种类,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对非法狩猎危害的认识。

听证会结束后,景县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根据嫌疑人的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真正使“捕猎者”成为“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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