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征
8月12日10时许,高速交警唐山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其行至京哈高速北京方向150公里处时,前方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停在第一车道内,后方车辆纷纷减速避让,险些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迅速锁定了涉事车辆,并与驾驶人刘某取得联系。经了解,刘某本打算从唐山北收费站下高速,但因走神未提前变道,沿第一车道行至此处时才发现即将错过,便紧急停车向右变道,导致第一、二车道的车辆均被“堵塞”,随后刘某发现无法变道后,向前驶离现场。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刘某表示,其已深刻认识到错误,绝不再犯。
交警提示:
通行高速公路前应提前规划好路线,途中留意标志标牌和导航提示,驶离高速公路时,至少提前1km变道至右侧车道。行经高速路互通或枢纽附近时,一定要牢记“出口早准备,实线禁变道”,应采取“渐进式逐车道变道”的方式。若不慎错过出口,要将错就错继续行驶,到下一出口下高速公路后再返回,切不可采取减速停车、倒车逆行、随意变道等方式强行纠错,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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