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胡云倩)日前,高邑县人民检察院“鄗玫”妇女儿童之家被省妇联评为县级示范“妇联阵地典型”。
“鄗”为高邑古称,“玫”意指当代“巾帼木兰”应坚守“铿锵玫瑰”之志。“鄗玫”也恰好凑成“好美”的谐音。高邑检察院自成立“鄗玫”妇女儿童之家以来,女检察官积极发挥自身职业特点和专业优势,深入企业、医院、学校、乡镇等地,开展了20余场公益普法活动。她们化身“知心姐姐”,为全县3000余名姐妹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家庭财产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讲解了婚前彩礼、婚姻中财产、婚内出轨以及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课程。她们化身“护花使者”,为全县60余所中小学3万余名中小学生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广大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联合县妇联到高邑县5个村庄开展“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普法培训活动,倡导家长“依法带娃”。她们化身“公益大使”,为群众普及公益诉讼知识以及面对公益侵害时的应对之策,增强了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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