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潘丽娜 周歆婷)近日,河北省兴隆县、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蓟州区三地生态环境局、法院、检察院共同召开三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研讨会,会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简称《机制》)。
在《机制》会签前,与会人员前往泃河源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就如何加强京津冀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建立完善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创新生态损害案件协同办理机制等进行座谈交流。
根据《机制》,三地九家单位在协调联络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模式、修复示范基地、建立支撑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三地将建立完善经常性、多样化的交流沟通机制,通过业务研讨、技术交流、案件会商、理论研究、工作调研等形式,不断深化交流沟通。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案件线索移送时限和移送程序,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制定信息共享目录,定期更新共享信息台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互享互动。在毗邻跨界区域探索协作共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对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推行异地生态修复,进一步丰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方式,合力织牢生态守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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